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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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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案例例举

危害国家安全罪

[指导案例]

刘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第126号]——对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案件如何审查判断证据

[刑事立法、司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解释

《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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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客体是什么

依据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我国相关法律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 危害国防利益罪 是一类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总称,其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国防利益,这是此类犯罪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三百六十八条【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罚金 。 【 阻碍军事行动罪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八大类案件有哪些???

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的危害国防利益罪案例 ,依据刑法来说,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八大类案件中故意杀人案案例:

手段描述:蔡超与被害人陈晶晶原系恋爱关系,后陈晶晶因蔡超个性强、脾气大而提出终止恋爱关系。蔡超遂起意报复陈晶晶。蔡超从市场购得匕首、菜刀、榔头、绳子、透明胶带等物,将陈晶晶从工作场所带回家。进门后,蔡超将陈晶晶拉至自己卧室,搜去手机等物。陈晶晶见状拨打固定电话欲求救,蔡超上前将电话线拔掉,反锁家门,拉上客厅、卧室窗帘,强行将陈晶晶的衣服撕光;

又从包内倒出购得的作案工具,用绳子将其身体从双手到双脚反绑;又往其口中塞入袜子,并贴上透明胶封堵口部。接着,蔡超拿起匕首在陈晶晶乳房及乳头、胸部、胳膊、大腿等部位刺扎、割划,后又在伤口弹撒烟灰,用烟头烧烫乳头及身体其他部位。之后,蔡超又持榔头砸击其左足等处,用缸子盛得热水在陈晶晶腿部、腹部、胸部淋烫,还两次将热水往其阴部灌烫。看到陈晶晶痛苦不堪,蔡超放声大笑。

之后,蔡超持匕首向陈晶晶胸、腹部连刺三刀,后持匕首向自己胸、腹部连刺两刀。经法医鉴定,陈晶晶腹部损伤致肝、脾、胰破裂,构成重伤;腹部损伤致胃破裂、穿孔,构成重伤;胸部损伤致急性脓胸,构成重伤。陈晶晶的胸腹腔贯通伤所致多器官损伤构成八级伤残。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蔡超与他人谈恋爱遭拒绝后,采取报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判决结果: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八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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