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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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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或40%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另外死者近亲属中,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的,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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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工伤伤亡赔偿标准2021

2021年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丧葬补助金一般为4万左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全国统一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的847180元。所以今年发生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的工伤死亡,至少赔偿88万。另外死者近亲属中,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的,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为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或40%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有多个供养亲属的,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工亡职工月工资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死亡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的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那么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获得下列赔偿:

1、丧葬补助金,赔偿标准是6个月的上年度统筹地区的月均工资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

2、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赔偿标准根据亲属身份的不同而不同;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2021年最新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2017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年2月28日厦门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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