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行人后退被车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3.01
4275
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都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行为人也存在过错行为时,同样也应当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对应的责任,一般对于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被撞后的责任做如下划分行人后退被车撞:??????1、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1行人未闯红灯的,由机动车负全责,而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定后,认定行人甲在横穿马路的时候没有走人行道,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且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较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只有一方违规就一方全责双方违规交警就根据双方违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行人后退被车撞的作用划分责任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中间后退了几步被电瓶车撞到是谁的责任。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行人后退发生交通事故,被逆行的三轮车碰撞,责任怎么划分?

只有一方违规就一方全责

双方违规交警就根据双方违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作用划分责任

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中间后退了几步被电瓶车撞到是谁的责任?

人行横道是行人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安全保障带行人后退被车撞 ,但是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后退被车撞 ,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后又退几步是不对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但骑行电瓶车在人行横道内应该是推行寸对,这样被撞是各一半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责任。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到了谁的责任

;     很多行人为了贪图方便而不走人行道行人后退被车撞 ,随意乱闯马路,很容易会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是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了,责任在谁呢?不走人行道被撞怎么定责?

      

      发生交通事故时,并不都是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行为人也存在过错行为时,同样也应当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对应的责任,一般对于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被撞后的责任做如下划分行人后退被车撞 :

      1、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

      1行人未闯红灯的,由机动车负全责;

      2行人闯红灯的,则由双方共同负责;

      2、行人未经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

      1行人在高速公路上横穿道路,则由行人承担全责;

      2行人在交通的主干道、中间有隔离带设施的道路上横穿道路或闯红灯的,行人的责任大;

      3如果行人在人车混行的道路上横穿马路,则机动车一方责任大。

      针对这个问题的责任划分,一般会从机动车是否超速、机动车是否明显的避让不当,以及行人是否有在车辆临近的时候加速横穿的行为等,通过这些因素来考量判定责任。不过,一般不幸发生这种情况时,双方可以先自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了在按照上述的标准去衡量责任。

      

      举个例子,行人甲在通过马路的时候,没有走人行道,结果不幸被乙驾驶而来的机动车撞到身亡。而在事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于是行人甲的家人将对方告上法庭。而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定后,认定行人甲在横穿马路的时候没有走人行道,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且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较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机动车驾驶人乙忽视了行车安全,对此事故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行人甲承担事故的60%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乙承担40%的责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来,如果行人不走人行道被撞,并且行人的过错行为严重程度比较到的话,行人需要承担60%的责任。

行人穿过马路被车撞责任怎判

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其责任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行人后退被车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电瓶车路过行人后退了一下刮到了被交警判全责可以复议吗?

如果你对交警行人后退被车撞 的裁定不服的话。可以申请复议。

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的申请。一般会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如果你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交警的裁定从新划分责任。最后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在你的事故中按照你的描述是因为行人向后退行人后退被车撞 了一步。和你的电瓶车发生了剐蹭。按说呢行人后退被车撞 ,不应该踩定你全责。因为对方的突然后退。才和电瓶车发生了碰撞。如果你有。监控的话。你看一看事故现场。有没有监控行人后退被车撞 ?就是那种治安监控也可以不一定非得是道路上拍违章的那种摄像。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向后退了一步行人后退被车撞 ,才和你发生了剐蹭。那么就不应该踩定你承担全责。抓紧申请复议。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