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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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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了属于工伤的几种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法律依据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员工在加班后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猝死)的,不符合第一项情形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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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工人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如果突发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的是非工职业原因疾病死亡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的不算工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法律依据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是对第十四条“应当认定工伤情形”的补充规定,视同工伤不要求必须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平正义的原则,对职工的一种倾斜性保护,给予职工以工伤保险待遇。对视同工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宜再作扩大解释。对因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上下班路上猝死算工伤吗?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上班路上猝死算工伤。

法律依据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了属于工伤的几种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在加班后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猝死)的,不符合第一项情形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不符合第二项情形种的“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及受到事故伤害”;

不符合第三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

不符合第四项“患职业病”;

不符合第五项“因公外出、工作原因收到上海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不符合第六项“下班途中收到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因为是本人突发疾病猝死。

所以可以肯定,下班途中猝死,很难直接认定为工伤。

其次,是否能争取认定为“视同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也就意味着,本来不属于工伤,只是法律扩大了保护范围,将其视为和工伤一样。

这一点要注意,对比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三工的场所规定,强调“工作场所”,第十五条视同工伤强调的是“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的工作场所”和第十五条的“工作岗位”有什么区别呢?

按照最高院在其再审案件((2017)最高法行申6467号)中的论述:

“本院经审查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项规定视同工伤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二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未经抢救死亡,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突发疾病,来不及抢救即已经死亡;二是发病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丧失抢救机会死亡。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

工人上下班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

如果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情形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或者具有第十六条情形的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不属于工伤死亡,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属于非因工死亡,如果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

法律链接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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