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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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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事人要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需要先行与司法鉴定所订立司法鉴定委托书,具体办理该项工作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作息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接受鉴定委托。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淮安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

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

办理工伤鉴定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我办发给《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我办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包括)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经办机构。

淮安市工伤鉴定详细流程

答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工伤认定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由该部门安排鉴定机构进行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淮安市人民医院伤残鉴定星期天上班吗?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星期天不接受鉴定委托。

伤残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而非医院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虽然设置有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也可能部分是该医院医生,但是与医院无关,工作作息不受医院管辖。当事人要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需要先行与司法鉴定所订立司法鉴定委托书,具体办理该项工作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的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作息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接受鉴定委托。

司法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淮安市工伤鉴定中心 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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