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5.12
1135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伤情鉴定时间规定

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的时间一般要3日。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而且伤情鉴定标准有时间限制的。原则上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但如果造成容貌损害或器官功能障碍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伤情鉴定时间限制

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报警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派出所受理伤害案件后,要在24小时内给被害人开出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原发性损伤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见:一、《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4.2 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 工伤认定 申请的时间: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 之日起30日内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安机关办理 伤残 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验伤鉴定一般规定什么时间

伤情鉴定的时间限制是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如果鉴定事项需要较长时间的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而且伤情鉴定标准有时间限制的。原则上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但如果造成容貌损害或器官功能障碍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伤情鉴定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伤情鉴定一般有时间限制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标准时间限制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