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交通局起诉个人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6.10
6042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名) 年 月 日 起诉状范文_第2篇: 原告:张##,男,1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小区#楼##号 电话:138######## 被告:林##,男,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条##号 电话: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二次手术费##万元,残疾器具费##元,护理费##元,伙 ...。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交通事故诉讼个人是否可以起诉

解答交通事故诉讼个人可以起诉交通局起诉个人 ,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交通局起诉个人 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交通局起诉个人 ;2、有明确交通局起诉个人 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大家好,货车公司的户口,货车报废了有违章罚款没处理,交通局会起诉公司呢还是我个人呢。谢谢。

按规定交通局起诉个人 他会起诉公司交通局起诉个人 ,因为它交通局起诉个人 的户口在公司。而后公司会再和交通局起诉个人 你个人交涉。

交通事故起诉个人还是保险公司

起诉个人交通局起诉个人 ,准确交通局起诉个人 的讲是起诉驾驶人交通局起诉个人 ,如果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加进去,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即可。

我被交通局处罚300我可以起诉吗?

被交通局处以罚款300元交通局起诉个人 ,属于行政处罚交通局起诉个人 ,是具体行政行为,交通局起诉个人 你对处罚结果不服的,你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交通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状格式优秀

导语交通局起诉个人 :起诉状所要送达交通局起诉个人 的法院,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法院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下面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诉状范文_第1篇: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 年 月 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号 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号 邮编:200030 电话: ××××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 、、、、、、、共计 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 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 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X月X日下午X时 ,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沪×)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XX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X)。原告又于X年X月X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 “XXXXXXXXX,属X级伤残” (见证据X)。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因被高的行为无法上班……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 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原告: (签名)

年 月 日

起诉状范文_第2篇:

原告:张##,男,19##年3月26日出生,汉族

住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小区#楼##号

电话:138########

被告:林##,男,37岁,汉族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条##号

电话:138########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元,二次手术费##万元,残疾器具费##元,护理费##元,伙食补助费##元,交通费##7元,营养费##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以上1~2项共计1#####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时##分,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区###街4#号门前人行横道处发生交通事故。原告当时依法在人行横道内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被告则驾驶小型客车(车牌号:京H####)由东向西行驶并将原告撞倒,造成原告受伤,受伤后被送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抢救。原告被诊断为“##骨折、右锁骨骨折、头皮裂伤”,住院##天,出院后一周突然出现言语含混,多睡并难以唤醒,原告家属急送原告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左额顶慢性硬膜下血肿;2、右锁骨骨折及左双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住院##天。期间,被告支付过3000元后,就不再负担原告因伤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作出的第##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告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给无辜的原告带来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判 原告的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年 月 日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