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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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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规定,货车挂靠工厂,驾驶员送货到工地,卸货中受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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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货车挂靠到厂子里,送货到工地,卸货中受伤,手腕骨折脱臼,找谁赔付,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但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可以向车主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规定,货车挂靠工厂,驾驶员送货到工地,卸货中受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车辆实际所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皖行他字第0004号《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构成工伤。

河北省对挂靠车辆雇佣司机伤亡能否认定工伤案例

个人购买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的车辆挂靠用人单位对外经营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雇佣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的司机在经营活动中伤亡的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可以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车主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挂靠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负全责,工伤赔偿需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是挂靠车主雇佣的司机出现交通事故死亡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则司机属于因工死亡。

司机可以与挂靠的物流公司之间申请认定工伤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要求车主及物流公司按照工亡标准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7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皖行他字第0004号《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答复如下: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司机在卸货途中受伤现在要鉴定为工伤请问车主要付什么责任车子挂靠在别人公司?

司机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的伤属于工伤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应该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至于车主应该承担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的责任挂靠车辆工伤赔偿向车主追偿 ,要根据挂靠合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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