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6.13
1327
打架把脸抓破了算是轻伤吗具体得看伤口面积和长度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具体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的面部轻伤标准:1、5.2.3 轻伤一级(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规定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b)面颊穿透创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c)口唇全层裂创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打架面部被抓破很多抓痕算轻伤吗

打架在脸上留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的抓痕长度超过4.5厘米以上算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二级规定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面部有十几道1--3厘米左右的抓痕,能否构成轻伤?

抓痕不构成轻伤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属轻微伤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轻伤指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的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听觉、视觉或者其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请问面部有抓伤,右脸有很多道子算轻伤还是轻微伤

轻微伤。

面部损伤构成轻伤的条件是“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

抓伤不属于创口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不会构成轻伤。除非是瘢痕体质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抓伤形成的瘢痕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随着时间的增长越长越大,形成隆起皮面的明显增生性疤痕,且长度达到轻伤的要求才行。

打架把脸抓破了算是轻伤吗

具体得看伤口面积和长度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具体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抓痕属于轻伤吗 的面部轻伤标准:

1、5.2.3 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平方厘米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平方厘米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平方厘米以上。

2、5.2.4 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平方厘米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平方厘米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平方厘米以上。

3、5.2.5 轻微伤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平方厘米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和标准,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有以下几类: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间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根据原劳动部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发布《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师诊断已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振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