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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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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1规定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为十级伤残,肋骨骨拆一根几级伤残一根肋骨骨折评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情况如下:如果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按照工伤标准鉴定,仅限于社保部门已经认定工伤的人员,或者购买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了雇主责任险的人员。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肋骨断裂属于伤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伤残鉴定通过司法机关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伤残等级划分需要根据肋骨断裂数目来确定。肋骨断裂伤残鉴定等级分为六级、八级、九级、十级,等级越低,伤残越严重。

具体标准如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

6级,一侧胸廓成形术或切除超过六根肋骨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

8级,断裂12根以上的肋骨伴6根以上肋骨畸形愈合;

9级,12根以上的肋骨断裂或者4根以上部分肋骨缺失,或者8跟以上肋骨断裂伴4根以上畸形愈合;

10级,6根以上肋骨断裂或2根以上部分肋骨缺失,或者是4根以上肋骨断裂伴2根以上畸形愈合。

肋骨断了一根算几级工伤

断了两根肋骨一般属于十级工伤。十级工伤定级原则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无生活自理障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肋骨骨拆一根几级伤残

一根肋骨骨折评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情况如下:

如果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鉴定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可以构成十级伤残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按照工伤标准鉴定,仅限于社保部门已经认定工伤的人员,或者购买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了雇主责任险的人员。

除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外,其余标准均达不到伤残等级。

断肋骨算几级伤残

在临床上病人发生肋骨骨折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发病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的原因,多数是受到直接外力而导致的。如果病人发生单纯的一根肋骨骨折,骨折端没有大的移位,病人及时就诊,经过医生给出明确的诊断,在评残时,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如果病人发生多发肋骨骨折,或者是同时合并出现血气胸,在评定时,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病人发生肋骨骨折后,在经过正确治疗之后,病人出现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了胸廓凹陷,外观有畸形的情况,影响病人的呼吸,在伤残评定时,可以评定为八级伤残。具体的伤残评定标准,应该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

肋骨骨折一根工伤鉴定能多少级

只要有肋骨骨折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1规定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一根肋骨断裂属于几级伤残 ,为十级伤残。因此,只要有肋骨骨折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拓展资料

十级伤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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