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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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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因公路上堆土造成事故谁负责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的物品造成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他人损害的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的侵权责任人包括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的行为人和道路管理者。两种承担责任的要求是不同的。道路管理者的责任承担要求道路管理者证明自己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而行为人并没有特殊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路面堆放的货物物品造成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

道路上堆放物品 造成交通事故 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由堆放该物品的行为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他人损害的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由行为人 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农村道路堆放导致交通事故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道路堆放土堆施工交通事故 ,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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