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13
2170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并处罚金,从事犯罪的 劳动合同无效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没有劳动报酬请求权,如果公司是实施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的普通诈骗罪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则对实施诈骗行为人的人员进行处罚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没有单位犯罪的另外规定。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的结果是什么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结果如下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

1、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刑事处罚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

2、负有直接责任的员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并处罚金;

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而且只干了四个月会怎么办?

如果公司是实施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的普通诈骗罪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则对实施诈骗行为人的人员进行处罚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没有单位犯罪的另外规定。如果公司是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如果行为人在诈骗公司上班,但其工作内容与诈骗行为无关,不成立犯罪。

法律分析

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从事犯罪的劳动合同无效,没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诈骗所得应作为违法所得没收,公司诈骗员工没分赃,员工属于诈骗罪的共犯。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从事犯罪的劳动合同无效,没有劳动报酬请求权。所谓的劳动合同不过是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犯罪分工、分赃的约定。劳动合同不过是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犯罪分工、分赃的约定。非法集资公司员工被判刑,非法集资员工被判刑的情形是用于,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资公司以高息回报诱惑为手段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仍然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回报为公司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诈骗罪 没有 单位犯罪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授意员工进行诈骗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从事犯罪的 劳动合同无效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没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诈骗所得应作为 违法所得 没收。所谓的 劳动合同 不过是 犯罪嫌疑人 之间的犯罪分工、分赃的约定。

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和提成没分赃怎么办?

既然公司是在实施诈骗犯罪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那么员工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的工资也是来源于犯罪所得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没拿提成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公司诈骗员工只拿工资没分赃 ,但可能对于量刑产生影响。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