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29
2446
:参见《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建筑工地人员死亡赔偿标准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参见《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其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 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 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 工伤 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建筑工地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配偶每月40%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建筑施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