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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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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医疗损害裁判规则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损害裁判规则,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医疗损害裁判规则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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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的确定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确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构成医用产品缺陷损害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行为本身有过错才可能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以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什么原则

《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医疗损害裁判规则 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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