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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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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委付(一) 委付制度委付是指保险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委付制度委付是指保险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行为造成时,投保人向保险人取得赔偿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委付、代位求偿权有什么不同?

委付制度委付是指保险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当保险人接受委付后,被保险人就能得到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保险人无义务接受委付,但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

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行为造成时,投保人向保险人取得赔偿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

。代位求偿权应具备以下四项法定条件:

1、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损失是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

委付和代位的区别

委付和代位都是保险人接受权利转移后而采取的一种法律行为。但委付与代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以下三方面:

1、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而代位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2、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及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3、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什么是委付

(一) 委付制度

委付是指保险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

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当保险人接受委付后,被保险人就能得到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保险人无义务接受委付,但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

(二) 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行为造成时,投保人向保险人取得赔偿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代位求偿权应具备以下四项法定条件:

1、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损失是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

(三) 委付和代位的区别

委付和代位都是保险人接受权利转移后而采取的一种法律行为。但委付与代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以下三方面:

1、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而代位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2、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及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3、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委付制度的解释

委付制度是指保险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被保险人将该标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

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当保险人接受委付后,被保险人就能得到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保险人无义务接受委付,但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

什么是海上保险的委付

海上保险合同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委付制度是海上保险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一项传统制度,也是海上保险所独有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的具体理赔方式。

航海贸易有其特殊之处,标的物有时虽然没有全部损失,却与全部损失相差无几,有时虽已全部损失,但其证明却因为手续过于繁杂而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使被保险人的航运或贸易投资无法及时得到补偿,导致严重后果。

为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了方便操作,避免损失扩大,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船舶保险中逐步发展出有条件的委付,即在保险标的可能遭受全损时,被保险人即可索赔全损。如果保险标的后来回复被保险人的,则将保险金退还保险人。

简而言之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就是在保险标的可能遭受全损时,被保险人即可索赔全损。

委付与代位求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 委付制度

委付是指保险标的造成推定全损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被保险人将该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委付制度主要适用于什么保险 :

1、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被保险人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当保险人接受委付后,被保险人就能得到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

2、委付必须以保险标的的整体性为条件。

3、委付必须将保险标的之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

4、委付必须经保险人承诺方能生效。保险人无义务接受委付,但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就不得撤回。

(二) 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是指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行为造成时,投保人向保险人取得赔偿后,把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向过失责任方提出补偿。代位求偿权应具备以下四项法定条件:

1、保险标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2、保险标的损失是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被保险人遭受保险标的损失后未向加害人索赔。

4、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

(三) 委付和代位的区别

委付和代位都是保险人接受权利转移后而采取的一种法律行为。但委付与代位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以下三方面:

1、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而代位适用于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2、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及其他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3、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之所有权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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