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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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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该如何赔偿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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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外贸业务员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赔偿?

1、外贸业务员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

2、经济损失的赔偿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可从外贸业务员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外贸业务员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法律法规依据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该如何赔偿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

在外贸公司业务员的疏忽导致公司损失,要自己赔偿吗

要看具体情况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了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首先你跟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这方面的条款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没有那肯定是公司负责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有也是有一定比例的,自己承担的只是一部分。再者一般有点规模的外贸公司外销合同都是需要外贸经理或者总经理审批的,如果出了问题要赔偿也是先追究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他们的责任,如果是很小的公司,又没有签劳动合同,那就工资不要了,走人吧

英语外贸业务员会赔钱吗

一般不需要赔偿。

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你说的问题可能是每个员工都会面临的问题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即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导致公司亏损时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一般来说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你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处理工作事务,没有出现主观失误,但仍然导致公司亏损的,员工个人不应该承担相应的亏损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亏损,这是员工个人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公司有权就亏损向员工个人进行追偿。

我们做外贸的,公司有个单子赔了,老板让员工赔偿一半,合理吗?

这种要看什么原因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如果不是员工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的原因导致的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员工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

首先单位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的制订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订依据了法定程序,与工会协商,那么该用人单位制度为有效。

其次,单位要将规章制度的内容通知到劳动者。在诉讼中单位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通知义务,全体员工都已知道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若员工因为自己的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应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但以下情况除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外贸员工赔偿公司损失 ;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 延平-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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