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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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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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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的解除原因根据自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的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他情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相关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他情形;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相关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主要分为哪几类

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的解除原因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3、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4、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5、无过失性辞退;

6、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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