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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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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上海铁路局的道口监护员李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葛某的抢过行为,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职责,上海铁路局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肥东县法院一审认为:葛某作为健全的成年人,在抢过列车即将通过的火车道口时,应当预见危害身体和生命安全,但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他没有预见,葛某对自身死亡的后果虽无故意,但具有重大过失,故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上海铁路局在原审中向法庭提交了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无人看守道口栏杆设置半遮断路障的规定,证明了此案事故发生处该无人看守道口栏杆设置成半遮断状态符合规定的情况,上海铁路局完全尽到了监护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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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在铁路上人行走被火车撞死,死者家属打关司赔偿案例

2008年8月20日13时30分左右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由合肥开往芜湖方向的上海铁路局所属16215次货运列车通过桥头集车站西看守道口时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肥东县桥头集镇红光村44岁的村民葛某从未全部封住铁路道口的防护栏杆缺口处通过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穿越铁道。道口监护员李某未能及时有效制止其抢过行为,致使葛某被列车撞倒后当场死亡。

葛某正值壮年,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上中学的儿子,这顶梁柱突然倒下,家庭陷于“瘫痪”。葛某的家人要求赔偿,可铁路部门只准备安慰性地给付2000元安葬费,双方就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葛某85岁的老父亲年老体弱,加上老年丧子,悲伤过度,不久含恨去世。2009年4月,葛某的母亲、妻儿将上海铁路局告上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了肥东县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各项损失计35万余元。

肥东县法院一审认为:葛某作为健全的成年人,在抢过列车即将通过的火车道口时,应当预见危害身体和生命安全,但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他没有预见,葛某对自身死亡的后果虽无故意,但具有重大过失,故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上海铁路局管理不善,设置的道口栏杆没有将道路全部封住,客观上造成行人在道路封闭情况下仍有通行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上海铁路局的道口监护员李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葛某的抢过行为,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职责,上海铁路局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3名原告认为,道口监护员未尽监护职责,上海铁路局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的依据不足,不予支持。上海铁路局认为其在事故中无责的抗辩,没有理由,不予采纳。一审法院斟酌案情后,确定上海铁路局承担的损失赔偿比例为40%。判决上海铁路局赔偿葛某家人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1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上海铁路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原审判决未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分析认定,不符合法定程序。上海铁路局在原审中向法庭提交了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加快实施全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监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无人看守道口栏杆设置半遮断路障的规定,证明了此案事故发生处该无人看守道口栏杆设置成半遮断状态符合规定的情况,上海铁路局完全尽到了监护管理责任。原审法院无视该文件规定,主观认定其未尽监护职责,明显缺乏依据。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葛某的死亡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依法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995年颁布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规定:“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实行监护后,其性质仍为无人看守道口。”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栏杆系半遮断路障,平时无论有无火车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栏杆始终处于关闭状态,行人从半遮断一端留有行人通过的缺口处通行,只有有汽车等车辆通过时监护员确认没有火车来临后,才将栏杆打开抬起,监护车辆通过,确保通行车辆的安全。上海铁路局一审时向法庭提交了公安机关对本案事故发生后依法侦查、现场勘验的证据材料,证明了葛某不听监护员李某的制止,趁监护员李某转身接车的时候,突然强行抢越道口,导致其被火车撞击身亡的情况。原审法院认定监护员李某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职责没有事实依据。根据《铁路法》第58条:“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改判上海铁路局不承担民事责任。

3名原告答辩称:原审法院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均已认真分析,上海铁路局提出的安徽省发改委的文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为该文件达不到行政规章的级别。本案的发生完全是因上海铁路局的过错而引起的,表现在:火车司机没有确保安全驾驶;道口监护员李某没有正确履行职务,擅离职守;上海铁路局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不到位。由于上海铁路局存在以上重大过错,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中院审理认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系指在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处,设专人对通过道口的车辆和行人实施监督和防护,以保障道口安全畅通。道口监护人员负责劝阻行人、车辆遵章通行。本案中,道口监护员李某对道口疏于监管,在葛某穿越铁路道口时,其未能进行劝阻和制止,李某未能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因而其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上海铁路局对本起事故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上海铁路局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久前,葛某亲属从肥东县法院领取了上海铁路局给付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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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岁农村户籍被车撞死赔偿多少钱

户口会影响车祸赔偿,这体现在伤残、死亡案件中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上。户口决定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了受害人、死者家属可主张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两种不同的标准差距是很大的。

以上海市死亡赔偿金为例,其计算依照上海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合死者的年龄、户口计算。2018年度上海市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以上海地区为例)

2018年度---上海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者年龄

死者户口     

城镇户口

标准

农村户口

标准  

60周岁下    1251920元    556500元  

60---75周岁间    62596× [20-(死者年龄-60)]     27825× [20-(死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312980元    139125元  

可见,60周岁下的城镇标准死亡赔偿金为1251920元,而农村标准为556500元,二者相差达1251920元 - 556500元 = 695420元。

◆ 重点问题:农转城

所谓“农转城”,也即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可主张城镇标准索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上海市为例,如果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如农民工朋友)想要获得和城镇户口一样1251920元的赔偿款,就需农转城。农转城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条件一:受害人事故发生前1年在城镇居住;

条件二:在上述居住时间内有来源于城镇的收入(一般为主要收入)。

在车祸死亡案件中,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主张因死亡而发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如果受害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还可存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网页链接

上述各个项目以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为主,可达几十万、过百万元,而该两个项目均可主张农转城,故值得家属们注意。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死亡赔偿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或不知如何收集证据,进而损失了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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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开车撞死人一般会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当场撞死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就不用涉及前面这些费用)、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面很多都是根据具体及情况实际消费决定上海撞死人赔偿案例 的。

具体的赔偿项目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就近几年的趋势及案例看来,每年的赔偿金额都屡创新高。2016年度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最高69.5万元;2017年则到了75.4万元;而根据2018-2019年的最新数据,变成了82万元,加上各项赔偿款,赔偿金额可高达200多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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