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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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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河北大名工伤死亡,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河北大名工伤死亡,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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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河北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21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2020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偶抚恤金。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他亲属抚恤金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河北省廊坊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廊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廊坊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急!!工作中无故死亡,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一、任何死亡都会有原因,不存在所谓“无故死亡”,如果不确定死亡原因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法医尸检进行确定。

二、在工作中死亡的,要根据具体的死亡原因来确定公司的责任:

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主张工伤(工亡待遇)。

2、如果是被人故意谋害的,则属于刑事案件,原则上单位没有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河北大名工伤死亡 ;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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