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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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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破产后,职工工资是会清偿的,且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清偿费用包括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个人社保费用以及其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他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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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会清偿职工工资吗

;     企业经营如果遇到困难是存在破产倒闭风险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的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企业倒闭后一般会通过破产清算来偿还企业所欠债务。对于职工来说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企业破产必然会有部分工资未及时发放。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是否会清偿职工工资呢?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案件诉讼费、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负责破产清算工作人员的报酬等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破产后,职工工资是会清偿的,且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清偿费用包括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个人社保费用以及其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他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中董事或高管的工资按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企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企业破产后所欠的税款也在清偿范围内。

4、破产债权

      排在偿还顺序最后的是破产债权,包括企业所欠个人、法人或其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他组织的款项。

二、企业破产清算偿还规则

      1、按照优先顺序依次清偿,上一顺序清偿完毕后开始下一顺序清偿,例如清偿玩之职工相关费用后,剩余财产再清偿税款,最后清偿破产债权,直至财产全部清偿完毕。

      2、同一清偿顺序中,各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顺序,如果剩余财产不足以完全偿付,那么按比例进行分配。

      以上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是怎样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企业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是指法律规定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企业破产后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为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同时,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税款和职工工资顺序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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