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1335607
我要咨询

为什么交警几乎不判全责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9.28
5439
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导语: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交警几乎不判全责?本文将从专业律师的角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为您解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奥秘,并给出解决行动路线图。

正文:

一、交警几乎不判全责的原因

1.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必须判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

2.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遵循以下原则:

(1)过错原则:以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过错程度为依据,划分责任。

(2)公平原则:在无法确定事故双方过错程度时,根据公平原则划分责任。

(3)有利于交通秩序原则:在划分责任时,要有利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

二、解决行动路线图

1. 了解事故情况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了解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况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分析事故原因,为划分责任提供依据。

2. 收集证据

在事故现场,要尽快收集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证据的收集对于证明事故双方的过错程度至关重要。

3. 申请事故认定

在收集证据后,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事故认定。事故认定书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对后续的赔偿诉讼具有重要作用。

4. 依法维权

在交警部门划分责任后,如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如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路口右转时,与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乙受伤。交警部门认定甲承担主要责任,乙承担次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甲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丙驾驶一辆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与丁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交警部门认定丙承担次要责任,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丁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相关法律法规引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根据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完全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三)无法确定过错程度的,按照公平原则划分责任。

五、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事故双方的权益。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同时,要尊重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如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提起诉讼。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指导,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张秋实律师
预约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