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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公交车内受伤赔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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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张秋实律师 15011335607

导语:公交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大量乘客的出行。然而,在乘坐过程中,乘客受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为您详细解析乘客公交车内受伤赔偿的解决行动路线图,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说明。

一、乘客公交车内受伤赔偿的解决行动路线图

1. 确认事故情况

首先,乘客在公交车内受伤后,应立即确认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如有条件,可以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以备后续维权之用。

2. 及时救治

受伤乘客应尽快就医,确保伤情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保留好医疗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据。

3. 报警及投诉

在事故发生后,乘客可向公交公司或相关部门报警、投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报警及投诉时应详细说明事故经过、受伤情况等。

4. 收集证据

乘客在维权过程中,应收集以下证据:

(1)事故现场照片、视频;

(2)医疗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

(3)公交公司或相关部门的回复、处理意见;

(4)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

5. 法律咨询及诉讼

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乘客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如对方拒绝承担责任,乘客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乘客在公交车内受伤,公交公司赔偿

某市乘客张先生在乘坐公交车时,因车辆急刹车导致其摔倒受伤。张先生就医后,向公交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公交公司在调查核实后,承认事故责任,并与张先生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乘客在公交车内受伤,公交公司承认事故责任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因此,公交公司在本案中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乘客在公交车内受伤,公交公司拒绝赔偿

某市乘客李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因车辆行驶中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李女士受伤。李女士向公交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但公交公司以事故责任未明确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公交公司拒绝赔偿,李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对有关财产权益的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总结:乘客在公交车内受伤赔偿问题,涉及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法律法规。乘客在维权过程中,应按照本文提供的解决行动路线图进行操作,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交公司也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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